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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在招投標領域探索實行“互聯網 監管”模式,深入貫徹實施《電子招標投標辦法》,不斷提高電子招標投標的廣度和深度,促進招標投標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扎實開展電子招標投標試點工作。
通知提出,電子招標投標試點的總體目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招標投標與互聯網相融合,堅持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相結合,通過試點推動建成一批符合《電子招標投標辦法》要求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公共服務平臺和行政監督平臺,鼓勵、引導和帶動交易平臺市場化、專業化發展,架構形成全國互聯互通的電子招標投標系統網絡,建立健全招標投標市場信息公開共享服務體系,促進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轉變職能、創新監管方式,實現招標投標行業轉型升級和市場規范化發展。
通知規定了電子招投標的試點類型和期限。電子招標投標試點分為政府綜合試點和交易平臺試點。其中,政府綜合試點根據各地區落實電子招標投標制度情況、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建設運營基礎以及部門和地區推薦和申報,分批開展。本批試點在總結深圳市、昆明市先行先試經驗基礎上,將試點范圍擴大到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甘肅省、廣州市、宜賓市,各部門和各地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繼續推薦和申報。交易平臺試點由各地方、有關行業協會根據《電子招標投標辦法》及其技術規范推薦,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下組織實施,確保公開透明規范。
根據通知要求,試點的主要任務是:政府綜合試點側重探索建立電子招標投標信息公開共享服務體系和創新招標投標監管體制機制,為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市場化競爭、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公開共享、規范市場秩序創造良好環境。試點的重點任務:一是構建規范的電子招標投標系統。二是創新招標投標監管方式。三是營造良好制度環境。交易平臺試點側重探索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的技術創新、優化流程、規范程序、專業運營、統一標準,實現與內部信息管理系統和外部公共信息服務系統對接并交換信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確保交易安全,促進公平有序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