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建監協[2014]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監理協會,有關行業建設監理協會(分會、專業委員會),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各專業分會(以下簡稱團體會員):
隨著國家經濟轉型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建設工程監理行業將迎來新局面,為促進建設工程監理事業健康發展,鼓勵監理企業不斷創新以適應改革發展的要求,激發監理人員的誠信敬業精神,中國建設監理協會決定在會員范圍內開展2013-2014年度表揚先進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內容和范圍
1、先進工程監理企業,被評選企業應為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單位會員;
2、優秀總監理工程師,其所在企業應為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單位會員;
3、優秀專業監理工程師,其所在企業應為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單位會員。
4、協會優秀工作者,應為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團體會員或分支機構中的專職工作人員。
二、評選名額
1、先進工程監理企業評選100家;
2、優秀總監理工程師評選100名;
3、優秀專業監理工程師評選100名;
4、監理協會優秀工作者評選62名(團體會員、分支機構各1名)。
三、評選條件
1、先進工程監理企業評選條件(見附件1);
2、優秀總監理工程師評選條件(見附件2);
3、優秀專業監理工程師評選條件(見附件3);
4、監理協會優秀工作者評選條件(見附件4)。
四、組織工作
1、各團體會員負責組織開展本區域或本行業內的評選推薦工作;
2、未成立監理協會的地區和有關行業,由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秘書處與當地有關部門或有關行業的行業協會共同實施評選推薦工作(被推薦單位應是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單位會員);
3、評選工作嚴格按照評選要求進行,確保評選工作客觀、公正、公開;
4、各組織機構的評選推薦結果及材料報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復核后,在中國工程監理與咨詢服務網上進行公示(網址:www.zgjsjl.org.cn)。
五、時間安排
表揚先進活動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上報材料:2014年10月30日前;
2、審議復核:2014年11月1日—11月20日;
3、公示:2014年11月21日—11月27日;
4、審定公布:2014年12月。
六、其他
1、各團體會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根據評選條件嚴格把關,并注意征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2、2012年至今,凡因工程質量或安全責任事故受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通報處分的企業和個人,均不得參加評選;
3、各團體會員要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獲得先進監理企業和優秀個人榮譽的,一經查實,取消稱號,通報批評,并取消參加下一次評選的資格;
4、申報渠道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團體會員申報或有關行業團體會員申報兩種。監理企業申報評選材料時只能選擇其一,不得同時申報;
5、對獲得表揚的優秀個人,建議所在單位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6、本通知及相應表格可從中國工程監理與咨詢服務網“協會動態”欄目中下載;
7、需送交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的申報材料:a.紙質申報材料一份,A4幅紙裝訂成冊;b.電子版申報材料發送指定郵箱;c.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單位會員證書復印件;
8、本次表揚先進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七、聯系方式
聯 系 人:中國建設監理協會聯絡部 張競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158號慧科大廈10層B
郵政編碼:100142
電 話:010—68346976(傳真)
郵 箱:jlhyfz@sina.com
附件:1.先進工程監理企業評選條件
5.評選名額分配表
6.申報名單
10.監理協會優秀工作者申報表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
2014年8月25日
抄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事司、建筑市場監管司、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抄報:會長、副會長。